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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三周年回顾与展望 迎接后过渡期考验专题

发布日期:2005-9-21

 

1、入世三周年:回顾与总结
2、入世三年得失之辩
3、成就大过预期 冲击小于预期
4、后过渡期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5、“后过渡期”确定三大攻坚方向
6、迎接后过渡期考验
7、“后过渡期”WTO冲击真正来临
8、入世三年后中国重点行业开放进度



入世三周年:回顾与总结
刘光溪 陈泰锋

国民经济保持稳步增长

        入世三年来,在世界经济逐步复苏的国际背景下,我国采取了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保持了较快增长,多数指标好于预期。2002年,中国宏观经济出现了开局较好、全年逐季稳步回升的好形势,全年经济增长达8%,GDP首次突破10万亿元大关。2003年,全年GDP达116694亿元,同比增长9.1%,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年份。按照现行汇率折算,2003年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在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和抑制经济过热的政策取向下,国民经济依然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前三季度GDP达93144亿元,同比增长9.5%,比上年同期加快0.6个百分点。由于当前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的需求动力仍然存在,经济运行仍处于扩张期。

政府行政逐步迈向法治化

        2002年6月29日,《政府采购法》率先出台,标志着我国入世后现代公共服务型法治政府的思路和框架呼之欲出;2003年3月21日,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首次把“依法行政”纳入国务院工作的核心;2004年4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由政府自觉提出并要求在十年内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这在世界法治发展史上是绝无仅有的。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入世后迈向法治政府的重要里程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许可法》,标志着法治政府建设在中国正从理想转化为现实,从宣言转化为行动,从对政府提出的要求转化为政府的自觉自律。

法律法规体系得以完善

        入世三年来,全国一系列法律立、改、废的动作接连不断,国务院共清理修改了2300多件法律法规,在短短三年的时间内,任何一个WTO成员都很难做到这种程度。2004年7月1日,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将已经实行了50年的外贸经营权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意味着我国提前半年履行了放开外贸权的承诺。此外,被认为是“市场经济宪法”的中国第一部《反垄断法》的出台进程也已进入了快车道。《物权法》草案也有望提请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我国真正走向法治社会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基础,也为世界各国企业家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外贸外资规模不断扩大

        从2002年起,中国外贸猛然提速。2002年,全国进出口总值为6207.85亿美元,同比增长21.8%,居世界第五位,我国首次迈人世界贸易大国行列。2003年,全国进出口总值达8512.1亿美元,同比增长37.1%,居世界第四位,为1980年以来增速最快的一年。截止2004年10月,全国进出口总值已超2003年全年总量,高达9264.7亿美元,同比增长35.8%。预计全年将突破万亿美元大关,成为仅次于美、德两国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

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加速

        入世三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了40多部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法规和规章,涵盖金融、分销、物流、旅游、建筑等几十个领域。这些法规从政策上拓展了外国服务者进入我国的领域和地域范围,大大降低了行业的准入门槛。2002年11月,我国公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ll)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有27家境外金融机构经批准获得QFII资格。2002年12月18日,我国入世后首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03年6月12口,我国公布《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日本航空公司下属的旅行社日航旅行获准成为入世后在我国开办的第一家外商独资旅行社。2004年4月16日,《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大幅度地降低了外国公司投资国内零售业的出资额门槛,且不受地域、股权和经营范围的限制。截至2003年,中国服务贸易领域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0159家,占同期中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24.74%。
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
        入世三年来,以服务业为主要特征的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稳步提高,呈现出与工业并驾齐驱的态势,日益成为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部门。2003年12月,发改委公开《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今后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据此,今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细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其中,服务业和信息产业是鼓励类的重点,分别有31项和64项。2004年,我国高技术产业继续保持高速健康的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拉动出口增长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高技术服务业已成为引领全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

       2002年9月17日,作为WTO对我国实行入世后前8年过渡期审议制的一部分,WTO知识产权理事会对我国入世以来执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入世议定书》中有关承诺的情况进行了首次审议,WTO成员对我国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成果,特别是人世以来履行承诺所作的努力予以积极评价。2004年我国还相继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统筹协调机制以及与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协调机制。2004年上半年,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打假活动。所有这些都说明,中国政府始终以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

市场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作为贸易救济措施最大的受害国,我国运用贸易规则保护本国市场的能力在不断增强。目前,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商务部、地方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及相关企业“四体联动”的出口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应诉工作机制。随着对外经贸摩擦的增多,贸易壁垒调查正在成为国内企业维护自身利益、改善出口贸易环境的一种新方式、新手段。

(摘自《文汇报》2004年12月6日)


         时过三年,中国入世走了多远?人们观念的变化已经清晰可见。但调查显示,行业的真实开放度恰与改革进展成正比,有些行业已经悄然进入发展快车道,而“重点行业”享“保护期”之荫庇,所受冲击有限,改革也相对缓慢。
如果入世的目的就是以开放促改革,如果中国真的愿意全面融入世界,未来两年,我们需要更大的压力,也期待更多的改革与开放的自觉。

入世三年得失之辨
《财经》记者

       《财经》对行业的开放度及现状进行了分类调查,对其中最富于争议的热点行业给予特殊关注。现状显示,中国基本上履行了入世承诺,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完善工作均按时间表配套进行。然而,除了零售、音像等少数领域,大多数行业的开放在时间表上都是“从前不从后”,站住了三年最后期限,鲜有提前开门者。
        由于开放进度不一,改革进展有异,既定开放的行业三年来走出了不同的轨迹。
       证券行业对外承诺的开放程度有限,入世后压力不大,行业改革基本没有启动,业内争论的焦点在于“未来是否开放”。
石油、保险和银行在三年过渡期之后,将承受较大压力。目前,三个行业的改革均在进行中。保险已对内资放开,石油业形成三寡头局面,银行业重组改制终于起步。但总体而言,行业变革较慢,“过而不渡”明显,改革有待在未来两年中提速。
        汽车和农业是关税降低后受冲击最大的两个行业,但由于关税逐年减让,未来影响不大。特别是汽车行业,对内对外的实际开放程度很高,资本进入在过去三年中相当活跃。
       零售、传媒和音像均属主动提前开放的行业。零售业从人世之前已开始对内资与外资开放,实际开放进程快于人世时间表,目前已形成国有、民营和外资三足鼎立的局面。而传媒音像虽在谈判中承诺开放程度有限,现已走在当年承诺的前面,国内外资本相继进入,局面火热。
铁路与公路运输的状况相当复杂:铁路行业在人世中承诺’厂大幅开放,现实的引资需求也相当强烈,然而由于行业仍届政企合一,整体改革启动迟缓,国内外资本均倚门而望,未有大步前行者。直到日前,中国仍未有一条外资参股的合资铁路。而公路采用项目融资方式,开放较早,融资前景看好,却因公路运输服务业市场远未规范,外资进入亦小心翼翼。
旅游与建筑的开放,显示了某种表里不一的特征,门看似已开,而关键业务和环节障碍凸显,加之行业主体太散,竞争激烈无序,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外资进入亦是步履维艰。
保险业:开放首当其冲
        尽管属于中国金融服务业开放力度最大的行业,入世后,寿险业还是受到了“特别关照”——包括只允许外国寿险公司以设立合资公司的形式进入中国,且外资股比不能超过五成。在时刻准备着“与狼共舞”的三年,中国保险业也在加快制度和市场主体建设的步伐。
银行业:风险2006年
        据中国银监会官员介绍,中国加入WTO以来,已按时兑现了银行业务项开放措施。
        届时,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范围和领域将与中资银行完全一样。银监会主席刘明康2004年指出: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在开放改革中必将达到互惠双赢。
汽车业:镶着金边的乌云
        中国入世承诺对外资全面开放汽车分销,外资可不通过中介代理商,直接从事汽车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及国内营销,并可进入批发零售、售后服务、维护保养和运输等与分销相关的整个服务领域。
有专家认为,服务贸易承诺目前弊端已非常明显。“我们在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实际是打压了自主品牌的发展。”一位接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学者说,“未来的效果将是致命的。”
电信业:外资进入不如预期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认为,“中国电信发展已很强大,入世谈判时对电信行业的保护,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既不利于电信业的成长,也使国家不得不为此在其他行业作出让步。”
        持相反观点者则认为,过去三年的保护期,为中国企业苦练内功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中国正在如期履行开放承诺,但外资进入中国电信业远不如预期的踊跃。资深电信顾问王克瑞认为:“加入WTO对中国电信业来说更像一个口号,目前最大的意义是刺激国内从业人员要有开放意识,并未对吸引外资有太大的现实意义。”
石化业:冲击正式降临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研究部曹晓曦认为,过去三年,中国的石油化工行业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入世冲击,原因在于外资最主要的竞争体现在成品油零售和批发环节。
      “化工领域人世前已放开配额限制。人世后,由于国内需求增长迅速,中国石化企业的产品销售依旧顺畅。”
        整体而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周大地认为,中国的石油企业未能充分利用三年的保护期为入世做准备,三年中忙于高涨的油价,忙于扩大地盘,经营质量、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却未见根本改观。
      “现在是钱多气壮,本来有机会解决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但是求稳为主,这就是没有逼到头上,没有人会主动地去改革。”
证券业:推迟开放的代价
      “在入世议定书上,关于证券市场的条款很少,开放的范围也非常谨慎。”中国证监会国际部一位人士说。该部门负责2001年世贸谈判中有关证券市场的部分,“因为内容少,当时没有人参加最终的谈判。”
        三年来,中国已先后向境外机构开放了基金管理业务、证券承销业务、投资A股的QFll制度、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以及引进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等等。
        “我们会根据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随时调整对外开放的政策,在下一轮多哈谈判中会有所体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的人士这样表示。
(摘自《财经》2004年第12期)


         弹指之间, 中国加入WTO已满三年。三年间, 中国的GDP增长了25%,进出口总额则奇迹般地翻了一番,中国在全球化的轨道上越行越快。

成就大过预期冲击小于预期
暮宾


市场空间扩大 投资环境改善

        2003年,中国实现进出口贸易总额8,511.9亿美元,比前一年增长37.1%,跃居世界第四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加入WTO以来,美、欧等成员按规定取消了87个类别的纺织品配额限制,涉及金额达40亿美元,使中国纺织服装行业的比较优势进一步得以发挥。同时,中国利用外资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已连续十年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2003年实际利用外资535.1亿美元。外商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增加,服务业外资进人加快,跨国公司来华设立地区性总部、采购中心和研发中心的增多,外商独资项目比重继续上升,增资项目普遍,这表明外商在华投资效益良好,信心进一步增强。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达到17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1%。

进口大量增加

         2003年,中国进口达4,128亿美元,同比增长39.9%。2002年,中国进口汽车和汽车产品78.57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45.5%,其中汽车整车进口12.7万辆,比2001年增长76.8%。2003年,中国汽车产品进出口总额为191亿美元,其中汽车整车进口17万辆,同比增长34.6%。2003年,电子资讯技术产品进口1,321.77亿美元,同比增长55.26%,其中手机进口2207万部,增长28.3%。

受冲击的力度比预想的小

       入世前最为担心受到冲击的产业并未出现预料中的情形,如农业和汽车两大产业。2002年中国农产品出口1340万吨,2003年增加为1991.7万吨;而汽车产业更足以惊人速度增长,1993年到2000年的七年中,国内汽车企业产销量总和为200万辆,2001年入世后,汽车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2002年产销量达到300万辆,2003年400万辆,以每年100万辆的速度在扩大。
1、尚在过渡期内,受到保护。以2005年作为一个基本的临界点,主要的一些敏感领域现在还处于过渡期内,开放的终点还没有到,可能的冲击还没有来。以服务贸易为例,中国在商业、通讯、建筑、分销、教育、环境、金融、旅游和运输共9个大部门、约90多个分部门作出了开放承诺,承诺的执行有早有晚,终点的水平有高有低。一些商业服务如医疗、维修等的承诺在加入时就开始执行,其他的如电信、分销、金融服务等的承诺则有一至六年的过渡期。到2004年12月11日,中国将允许外资在批发和零售企业控股,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到2004年底将允许外商设立独资建筑和分销企业;2005年底将允许外商设立独资速递、公路货运和货代企业;2006年底将允许外资银行提供全面的银行服务,允许设立独资铁路货运企业。
2、提前开放,冲击期已过。有的领域如商业零售,根据中国的承诺,加入WTO三年后,即到2004年12月11日才对外商开放,但在此之前各地外资商业企业已经随处可见,甚至在加入WTO之前,有些地方已经提前开放了这一领域(其中含一些不规范的开放)。以北京为例,2003年是北京历史上外资商业企业开店最多的一年。截至2003年底,已有25家零售商业合资企业获得批准,项目总投资15.4亿美元,全年外资商业实现零售额107.4亿元,同比增长17%,占全市零售额的5.6%。国际著名的零售企业沃尔玛、百安居、欧尚、易初莲花、迪亚等新开设了20家店铺。根据深圳的统计,一个一万平方米的大店可以取代300家小店。因此,外资商业企业进入中国零售业,可能在局部造成垄断,从而造成就业减少等压力。但由于提前开放,这种压力已被分解消化掉了。
3、国际市场变化,进口压力减轻。农业等敏感领域的国内市场和产业没有受到进口的严重冲击,也有一定的客观因素。如2002年美国遭遇严重旱灾,国际农产品价格上涨,缓解了对中国农产晶国内市场的压力。还有,目前国际电信行业正处于调整时期,外商对中国电信业的投资尚处在了解相关政策、研究投资策略和进行市场分析的“投石问路”阶段,并未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投资。随着外商投资力度的逐渐加大,中国电信企业将真正面临竞争压力。
但是,随着中国履行加入WIO承诺进程的深入和过渡期的结束,相关产业受到的影响会逐渐加深,中国经济结构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也将逐渐显现。
因此,从长期看,中国是否能够做到加入WTO的影响利大于弊,现在作出结论还为时尚早,其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过渡期结束后中国各级政府的应对工作和广大企业的努力。
(摘自香港《经济导报)2004年11月22日)

后过渡期面临的挑战与应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后过渡期政府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第一,进一步取消非关税壁垒可能带来某些产品进口激增。
第二,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摩擦有可能加剧。
第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在后过渡期内,外商直接投资的进一步增加,在短期内将加剧市场竞争,但是在中长期内很多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可能会提高,甚至形成新的垄断。如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这是人世之后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此外,在我国国际竞争优势明显、出口可能有大幅增长的一些行业,可能出现产能增长过快、出口秩序混乱的悄况,招致国外对我国的重新设限。
第四,地区发展失衡问题可能趋于严重。在后过渡期内,由于西部地区在自然交通条件、人才资源、资金技术、市场规模等方面与东部地区存在的差距,对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等的吸引力可能要逊于东部地区,因此外商投资和人才、技术等会更加向东部地区聚集,其结果可能会力tl剧我国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
第五,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将面临更大的挑战。随着我国人世承诺的进一步兑现,我国经济开放度将继续提高,商品贸易额和资本跨境流动会大大增加,如何在更好地促进贸易便利化和为外商投资服务的同时,有效地保护国内经济不受冲击,是对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能力的一次考验。这就要求我们政府部门通过相关立法,依法行政,增强调控市场的能力。

我国在后过渡期内应对冲击的对策建议

(一)改变防御性应对的思维模式,确立进取性应对的指导思想
有关部门和企业不应该消极等待,而应该坚持进取性的应对思想,采取进取性的应对政策措施,努力学习、熟悉国际经济规则,主动按照国际经济惯例办事,提高国际经济谈判磋商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能力,积极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在我国经济更加开放和在更深程度上融人国际经济的过程中,免于受到严重的经济冲击,保持社会经济的持续繁荣。
(二)在更深层次和更广范围内推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
一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政策环境。要做到政策在公布实行之前,广泛、充分地征求相关各方的意见,并且要加强政策制定部门之间的协调,减少政策之间矛盾、冲突的地方。此外,政府行政管理方式方面,在世贸组织透明化原则的要求下,政务公开的改革需要继续深入。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范围和种类、设定权限、设定程序等方面的规范应该更加合理。
二是完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的建设。主要是六大体系建设,即:(1)贸易促进体系;(2)投资管理体系;(3)产业安全保障体系;(4)国际收支调控体系;(5)对外谈判体系;(6)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加强应对冲击的措施的研究,提高应对能力,建立和完善健全国内市场运行监控体系、产业损害和国际收支预警机制,加强对商品进出口、资本跨境流动的监测、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国际贸易纠纷方面,要加快建立有效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减轻我国遭受的反倾销和特保调查的压力。
三是进一步发挥进出口商会的中介作用,增强行业代表性。
四是完善我国法制体系和市场环境建设,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提供健全的法制保障。
五是使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更加科学合理:第一,履行人世承诺,打破地区之间的市场封锁、保护知识产权、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等,都要求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威,以维护、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第二,在中央审批权下放的同时,要努力扩大和推行核准制,减少审批。
(三)加快我国经济的结构性调整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后过渡期这一段宝贵的时间,加快国内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国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积极进取的心态和措施来应对可能遇到的冲击。
第一,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应该鼓励、扶植符合我国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加快发展,提高竞争力。第二,加快国有经济的调整和重组,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加入到国有经济的重组和进入原来被国有经济垄断的行业中去,提高相关产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第三,经济不发达地区应该转变思想观念,加快改革开放。
(摘自《经济日报》2004年1 1 月1 5 日)

“后过渡期”确定三大攻坚方向
王立彬 邹声文

攻坚方向一:·地方政府入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副部长赵晋平认为,最“显眼”的问题就是中央和地方存在政令不统一,中央根据加人世贸组织承诺制定的政策,囿于地方利益和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在地方上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是,美国和欧盟在拒绝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时,其借口都是政府过多干预经济问题。“不容否认,这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地方上。”
        赵晋平联系今年以来的宏观调控分析说:“本轮宏观调控确实使用了一定的行政手段,这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这一轮‘经济过热,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用行政手段推动形成的。不容否认的是,政府推动导致局部经济过热主要是指地方政府。‘红头文件’指挥企业投资的现象在中央一级基本消失,但在地方上并不罕见。”
       “地方政府入世”涉及很多问题,如地方干部对国际规则和惯例的了解、政绩考核体系和政府制度安排等。赵晋平说:“只有减轻增长指标在地方干部考评上的压力,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对域内企业投资的干预冲动。近年来有关各方面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还未形成一个清晰、可操作的考核体系。”
攻坚方向二:打造核心竞争力
        中国包括汽车在内的许多产业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如果“后过渡期”产业核心竞争力仍然停留在纸面上,各大产业将难与国际巨头抗衡,一旦发生“遭遇战”可能凶多吉少。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分析,在“后过渡期”关税大幅降低的情况下,一些跨国公司有可能调整对华投资策略,以直接进口整车和零件贸易替代本地化发展战略,国产汽车的发展空间可能受到挤压。从这个意义上讲,缺少核心竞争力的中国汽车工业,其兴衰存亡仍是重大挑战。
      “产业没有自主开发能力就会受制于人。”赵英认为,“中国一定要在重要产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核心开发能力。这是一个事关中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问题,中国必须闯过这一关。”
攻坚方向三:转换增长方式
        2004年,中国外贸再次完成惊人的“一跳”——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预计将达到1.1万亿美元,在世界贸易的排名也将由2001年的第六位提高到2004年的第三位。
     “但我们绝不能盲目乐观。外贸仅是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并非经济的全部,所以不能认为中国贸易排名世界第三,中国的综合经济实力也成了世界第三。”张汉林说,“中国仅是货物贸易列世界第三,而服务贸易还有相当的差距;此外,中国出口以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工业制成品为主,其中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出口占相当大的比例。”
        张汉林表示,中国外贸达到目前这样一个规模时,就需要算清一笔账,即除去综合成本,外贸对经济发展的实际贡献到底如何。“随着整个外贸规模的扩大,出口创造了利润、就业、税收,也带来了新的贸易磨擦和不确定的市场环境;而一些产品特别是资源型产品扩大出口,也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和资源压力。”
        为此张汉林强调,后过渡期乃至更长的时间里,中国外贸乃至整个经济都需要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当我们的对外贸易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就不必单纯追求进一步扩大规模,而应更多地注重外贸对整体经济利益的提高,对企业、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努力在现有规模上实现更大的利益。否则,我们就会面临更多的冲突和磨擦,可能得不偿失。’
(摘自《新华网》2004年12月10日)

迎接“后过渡期”考验

         我们走过的WTO之路还仅仅是过渡期阶段,国内的部分领域仍处于一定的保护之下,在这种背景下,后过渡期将向我们提出更高的市场开放要求。
这种“更高”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我国将在此前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关税和取消所有非关税壁垒,我国部分行业(包括汽车、家具、纺织品、造纸、玩具、造酒等)的过渡性保护将逐步到期;二是从2凹4年12月11日起,我国的批发零售、电信、金融、运输等重要服务部门的开放程度将明显提高,外资进入的地域、数页和股权限制将逐步取消,并在3年内全部达到过渡期终点。
对于产业来说,这意味着竞争压力的全面提升,而从宏观经济层面看,则预示着我们将面对以下10大考验:一是降低关税和取消非关税壁垒可能带来进口快速增长、加大国际收支失衡压力;如果某些产品进口激增,对国内相关行业将造成冲击。二是具有全球竞争实力的外资银行、保险、商业、运输和电信巨头扩大在华投资和经营范围,将使缺乏足够竞争力的国内服务业面临较大的结构调整压力。三是由于我国在后过渡期内仍然处于“特殊保障条款”和“非市场经济地位”等歧视性条款适用期,随着出口贸易的增长,将会更多面对国外的贸易限制措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摩擦有可能加剧。四是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和其他形式的贸易壁垒日趋复杂化,知识产权纠纷迅速增加,如何建立自己的技术壁垒体系、应对国外壁垒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我国最具紧迫性的课题之一。五是大批跨国公司进入导致产业集中度上升,政府在防止垄断、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方面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六是市场开放因素对资源配置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失衡的问题可能趋于严重。七是随着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的进一步提高,国际经济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将变得更加复杂和直接,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增加。八是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传统定位面临彻底改变,与市场开放和政府职能转换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制定工作十分紧迫。九是涉外型人才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加深,难以适应国际经济和社会活动对高质量人才的要求。十是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政府的管理效率、水平和各种危机的预见、应对与处理能力将面临更大挑战。
(摘自《嘹望新闻周刊》2004年12月6日)

后过渡期考验智慧
程大为

内在压力与外来保护主义交错

        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入世过渡期完成和后过渡期开放速度的提速,中国面临的困难并不会减少,但就贸易保护主义而言,中国的压力将更大。
开放过程中国内在压力主要有:第一,进口压力。今年前4个月,我国累计贸易逆差达到110亿美元的高点,从5月份开始逐月减少,到9月份首次转为顾差。虽然估计2004年仍是顺差年,但2005年仍面临进口增快的压力。第二,随着大融合局面的深入,国际经济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效应将更力口明显,而我国尽管已经确立了贸易大国的地位,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依旧不足,国内产业调整仍未完成,企业综合竞争力不足。第三,国内产业安全。随着履行人世承诺的深入,国内部分产业会面临进口冲击的威胁,医药、电信、化工和农产品等都是高危产业。后过渡期服务业的全面开放,意味着我们经济中的薄弱产业将直接与外国竞争者短兵相接,其产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外来保护主义的加强,贸易摩擦升级将是后过渡期的最显著特点。入世前三年,这一趋势已经十分明显。2002年3月,中国刚刚加入WTO两个多月,美国就宣布对钢铁进口实施201条款,然后就是中美的彩电反倾销,家具反倾销,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等,欧洲也因为知识产权、焦炭进口等问题频繁对中国起诉。后过渡期内贸易摩擦将进一步升级,主要趋势有:
1.新保护主义措施从促进出口转向对进口进行保护。随着世界市场竞争空间越来越有限,各国从鼓励出口更多转向保护国内产业。主要的方式有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配额和技术壁垒等。中国已经成为反倾销的主要受害国,伴随着部分国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可能面临的更大风险是反补贴措施。在纺织品方面,2005年配额时代的结束,各种保障措施会被国际竞争对手频繁使用,技术壁垒等手段也将日益翻新。
2.各种保护主义措施的出台实施都尽量寻求法律上的支持。在中国加入WTO后的当天,有的国家开始修订国内立法,以确保能够对中国实施保护主义。下面只是列举了各国关于特殊保障机制的立法和修订情况。
2004年,美国修改了国内反倾销法,以便更方便地使用反倾销大棒。也是今年,欧盟出台了类似美国特殊301条款的新知识产权立法。不仅如此,许多国家正加紧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尤其是多哈回合谈判来实现贸易保护目的。
3.贸易保护手段不断翻新。仅以知识产权为例,中国企业在明白了特殊301条款后,在今年迎来了近10起337条款案。中国服装纺织品在刚刚知道反倾销措施后,马上迎来了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和有关纺织品的特保。如此多的花样,而背后又有如此多的法律条款,让中国企业实在难以承受。
4.从单纯的贸易问题转向更为综合的领域。这首先体现在贸易壁垒的借口不断增多,诸如社会保障问题、劳动力问题都可能成为壁垒的借口,这也体现在贸易保护的关注点不仅仅是进出口问题,还向企业竞争战略等方面延伸,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西门子公司和海信的知识产权案件。

后过渡期需要更高超务实手段

        中国和发达国家在经济上有较大的互补性,和发展中国家有很多共同的发展议题,这为中国和这些国家经贸关系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客观基础。中国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后过渡期更为开放的市场,吸引了所有WTO成员的注意力,这保证了中国和世界其他WTO成员经贸关系的稳定性。
但是,中国和其他WTO成员的经贸关系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贸易摩擦和纠纷将会不断发生。自由与保护从来都是孪生的,争取在自由贸易体制下的公平机会需要我们采取更高超、更务实的应对手段。换句话说,中国要自觉进入从熟悉认识WTO规则到运用利用WTO规则转变的后过渡期。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介组织、企业和专家学者应该通力合作,从而保证不但在经济上融人世界经济贸易体系,而且从能力上融人世界体系。政府的主要功能就是服务与管理。政府对经济贸易的过程管理应包括预蕾系统管理、调查跟踪管理、案件处理过程管理和事后跟踪评估管理等多个环节。政府还应该保持两个渠道畅通,一个是信息渠道,一个是制度渠道。信息渠道是为企业提供经贸信息的信息流传递渠道,制度渠道是帮助企业进行经贸活动,解决贸易纠纷的制度路径。所谓畅通,也包括两种畅通,一种畅通是国内企业与政府间的畅通,一种是国内与国际间在信息与沟通机制上的畅通。
对于企业,我们提倡企业把规则当做一种常规战略来使用。认真学习与WTO规则及与国外经贸制度有关的规则,熟悉国际市场环境,在经贸活动中减少贸易摩擦的可能性。
        中介组织要多为企业出谋划策,提高服务质量;学者要注重事务研究,为一线服务。
(摘自《经济日报》2004年12月10日)


      入世使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方面有了长足的改善,但三年的实践,同样凸显了很多有待改善和研究的问题。从外贸本身以及企业的角度分析,有些问题是预料中的,有些却是曾经忽视的。

“后过渡期”WTO冲击真正来临
暮 宾



贸易壁垒仍是最大障碍 普惠制渐被取消

        随着中国贸易地位的上升,外贸竞争的加剧,今年世贸组织共受理194起反倾销诉讼,其中中国占了54起。而中国的竞争对手也不只发达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加入了竞争行列中。与贸易壁垒增多相伴,中国普惠制待遇正在减少。普惠制作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的关税优惠,从1968年开始在不同行业适用。普惠制待遇有其严格的条件和标准,由于中国商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在发达国家进口比例中所占比重迅速提高,欧盟率先提出取消中国商品的普惠制待遇。可以预见,今后其他发达国家也会相继取消对中国商品的普惠制待遇,中国外贸将同时面临贸易壁垒增多和普惠制取消的双重障碍。

大量进口 中国成“饿虎”

        从今年开始,中国出现了进口增长大于出口增长的现象,贸易顺差大大减少。进口贸易中资源型商品比重增加,原油进口去年9112万吨,今年可能超1亿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薛荣久指出,对进口量增加和资源型商品进口增加一定要引起重视,现在国际上有些国家又提“中国威胁论”,并称中国为“饿虎”,在这种国际环境中,如果中国经济发展过于依赖进口资源能源,中国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将很容易受制于人。

服务行业竞争会加剧

         中国的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在经营机制,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竞争力明显低于国外同行。目前,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冲击比较明显的主要是国际结算业务,但在加入WTO五年后,即2006年12月11日起,将对外国银行实行国民待遇,允许外国银行对中国民众开展人民币业务,竞争将更为激烈。国有银行由于资本金充足率普遍不足,不良贷款比重偏高,信用等级低于许多外资银行,国际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较差,将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中国证券公司普遍存在规模较小、资产质量不高、资本充足率较低、经营模式雷同、品种单一等问题,加之外资金融控股集团可以混业经营,实力强,中国证券业将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中国保险业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也将面临国外保险公司争夺客户、争夺优秀人才的更为激烈的竞争。中国主要电信企业业务经营范围单一,综合竞争力较弱。商业领域中外合资零售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实力强大,在资金、管理技术、采购和配送等方面部具有明显优势,所采取薄利多销的低价竞争策略,使国产流通企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摘自香港《经济导报》2004年11月22日)

入世三年后中国重点行业开放进度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5年中国关税总水平将降至10.1%,其中工业品平均关税降到9.3%,农产品降到15.6%;所有非关税措施都将取消;银行、证券、保险、分销等重要服务部门所享受的过渡期将逐步结束。汽车:2005年1月1日,中国将取消汽车的配额、许可证管理,汽车关税降到30%,汽车零部件关税降到13%。2006年7月1日,汽车关税将降到25%,零部件平均关税降到10%。
农业:2005年,中国农产品关税水平将降至15.35%,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其中小麦和玉米的关税配额量达到国内生产量的10.7%和6%。银行:人世3年后中国将向外资银行开放昆明、北京、厦门等城市的人民币业务。2006年,取消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对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证券:自加人世贸组织起,中国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最多可达33%。加人世贸组织后3年内,外资可增加至49%,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拥有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少数股权,合资公司可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基金的发起。
保险:2005年后,中国将取消对保险业务的地域限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服务,取消再保险的强制分保规定,降低对外资经纪公司的总资产要求,允许设立独资的保险经纪公司。电信:在个人通信服务领域,自加人世贸组织时起,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立合资企业,并在这些城市内及其之间提供服务,合资企业中的外资不得超过25%;加入后1年内,地域扩大至17个城市,外资比例不得超过35%;加入世贸组织3年后,外资不得超过49%。2007年,中国将取消基础电信的地域限制,外资股份将允许达到49%。
零售服务:加人世贸组织3年内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从事药品、农药、农膜和成品油的零售,取消对特许经营,以及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的限制。
        除上述服务贸易领域之外,2005年后,建筑、旅游、运输等行业也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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