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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制”“两会制”是执政党基层民主建设的创举 

发布日期:2004-11-16

    中共随州市委让我来参加这么一个很重要的关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问题的研讨会。通过阅读材料,参加研讨,我受到很多启发。我现在正好承担一个国家课题,叫做《我国现阶段的农民问题》。对农村基层民主问题,农村基层政权问题,我一直是很关注的。今天,我谈这么一个观点,就是我认为随州市的“两票制”和“两会制”是执政党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创举。

    这个创举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它解决了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问题。我们党是一个执政党,党的建设和我们过去革命战争时期党的建设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我们党处在一个执政的地位,不仅要管理自己的党,还要领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改革开放,进行现代化建设,把执政任务完成好;不仅要保证执政党的任务完成好,而且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赞同,这样执政才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如果群众不认可你,不是群众选出来的,是上面派下来的,这样工作起来就会碰到很多困难。我觉得“两票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党的干部领导群众完成各项任务,来实现执政任务,由群众来投信任票,使我们党、执政党的领导者取得群众信任和支持,从组织形式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我觉得这个价值是很大的。它的好处,一方面使群众增加了主人翁的责任感,我不但可以选村的干部,而且可以选党的干部,另外一方面;使我们党的干部通过这样的信任票后,时时想着人民信任我,支持我,使他更多地依靠联系群众,更多地为群众谋利益,这个意义是很深远的。联系到苏共的巨变和其它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我们执政党过去长期存在的问题。

    二、它解决了执政党与行政组织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党政之间的问题。对一个执政党来说,就是党政关系问题,或者说,最基本的关系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问题。自从实行村民自治以后,在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上,主要存在两种倾向,一种倾向就是村委会认为是广大人民群众选出来的,不在乎党支部的领导,这样一来,有些党支部的领导就限于只管党的事务,管党员,对行政事务过问的比较少;另一种倾向就是党很容易产生包办代替,过多地干预行政方面的事务,过多地包办村委会的工作。这两种倾向,我觉得都是不正常的。党既然是执政党,对村里的重大事情不能够不管,如果只管党内的事情,就无所谓你是执政党,只搞党内事情。但如果包办代替行政工作、村委会的工作,那也不利于发挥行政组织的作用。我觉得随州的经验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和回答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说,村级重大事情,党必须管,但是党管和行政管的角度是不同的。党起领导和引导的作用,党去领导、引导、调查研究,提出一些方案,然后由村民大会去决定,这里有一个明确的分工,而且执行时互相有分工,从党的方面,党支部要做党应该做的事情,村委会做村委会应该做的事情。在基层里面,过去、现在村民自治建设当中,村委会和支委会的关系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觉得随州“两会制”的决策按照6道程序,按照谁应该做什么,哪些程序由共同确定,哪些事情由党内决定,哪些事情由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来共同分工执行,都按一个很规范的、程序化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经验。

    三、我觉得从基层层面上提供了怎么样把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统一起来的经验。我们党要实行领导,但是,党要怎么样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统一起来,结合起来,这恐怕是党的领导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个方面统一的问题。随州市的经验,从基层组织的层面上回答了这个问题。究竟应该怎么搞,党的领导在这里体现很明显,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它是一个领导者这样一个关系,是领导核心,一些重大的事情,首先要由党提出来,体现它的领导作用,但是一些重大的事情要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民来作主选择,群众可以补充、修改,甚至可以否决党支部提出的议案,这样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既体现了党的领导作用,又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而且,这里面很重要的是,由群众来评议党支部,不但选举党支部,而且评议党员,评议干部,把党员放在群众当中,所以,我觉得这个结合是很成功的。

    四、从执政党来看,提供了党管干部与群众监督干部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的实践操作经验。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应该由它来管干部,党的干部的选举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来进行的。“两票制”选举或“两会制”决策为党提供了整个一套指导方针、程序要求。我们的干部整个选举还是在党的领导下,有领导在执行,又是充分发扬民主,这特别是解决了把党的干部放在群众当中,让群众从各个方面来监督党的干部。这里面有几点特别值得重视。一是我们所有党的活动,从党支部到村委会干部的活动,全部都是公开的,而且每个季度要向群众报告、公开,处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监督是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这一点,我感受是很深刻的。把原来的事后监督变成全过程的监督,把原来的局外人的监督变成群众参与之中的监督。再者,它成立了专门的监督小组,对党支部、村委会在处理重大村里事务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监督,群众进行监督,这是一个创举。最后,到年终还要进行群众评议,党员评议不合格,群众评议不合格,就要调整这个干部,这样整个过程放在群众监督之下。随州“两票制”的监督机制是很强,很有价值的。

    总之,我感到执政党的建设,是我们党的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建设就是围绕怎样提高我们党的领导能力、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来进行。执政党的建设能不能搞的好,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我们现代化建设的兴衰成败。随州的“两票制”、“两会制”对我们研究,解决执政党建设方面提供了很好的经验。这个经验,目前主要处在基层的层面上,而我们在地方组织或其它更高的党组织建设层面上,需要我们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更好解决这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把执政党建设搞的更好。

来源:中国农村研究网6月30日文章 (北京大学教授 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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